第二十四屆性健康專刊07 【讓我們來回顧2011五大愛滋相關新聞】

第二十四屆性健康專刊07

 

讓我們來回顧2011五大愛滋相關新聞

 

1986年首次發現台灣人感染愛滋病以來,這種疾病已經在台灣快要30年,在許多方面都深深影響著台灣人民的健康或者對於愛滋的觀念,甚至對同志的看法,而在2011年,台灣在愛滋病方面也發生了五件大事,以下就讓我們來回顧一下這些重要的新聞:

1.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

八月時,一名中年男子墜樓身亡,母親在不知道兒子為愛滋病患的情況下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台大醫院沒有以標準程序檢驗捐贈者的血液狀況,以口頭轉述,而非電腦書面報告的方式告知,進而造成愛滋器官被移植到四名患者體內。移植團隊人員被報導為「承受高度受感染之虞的勇者」,器官受贈者被報導為「不惜一切、給予最好的預防性投藥的受害者」,器官捐贈者家屬被指為「不幸事件的幫凶」,而社會大眾則是「未來可能的受害者」。

2.     健保卡是否強制註記愛滋: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引發健保卡是否應註記愛滋病的討論。反對者認為(1)醫護人員應該要正視所有血液傳染病,而非健保卡註記才謹慎對待。(2)健保卡註記後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洩露感染者資料的機會。(3)感染者可能因為身分暴露,被拒絕提供醫療服務。(4)以往的愛滋檢驗結果,在進行器官移植時不一定有效,例如在2008年時檢驗無感染愛滋,2011年時可能已經感染愛滋。

3.     愛滋公務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分負擔

愛滋病患的醫藥費原本是由政府全額支出,但近年因公務預算不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擬採感染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因應,台灣愛滋聯盟表示若縮減預算,將降低感染者服藥意願,有疫情擴大的隱憂。而疾病管制局表示規劃愛滋病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是站在平權的立場,希望預算不再無限制的擴張,而且愛滋病防治預算已經佔疾管局三分之一的預算,因此首要之務是不要增加新感染者。

4.     青少年感染愛滋人數上升

有數據顯示,2011年新增的愛滋病感染者以青少年居多。科技的發達讓青少年以各種管道輕易獲取不正確的性知識,必須更積極的以愛滋基礎教育給予青少年更正確的性觀念和愛滋預防知識,才是此問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5.     台灣首例:「同性戀者於愛滋空窗期捐血,導致他人受感染,遭地檢署起訴」

2011年二月有一名男同志捐血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造成一死一感染愛滋,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因為當事人明知自己有男同志間性行為,是感染愛滋病的高險群,還去捐血。而民間團體認為「高危險性」的說詞是歧視同志。關於捐血,我國的法律明定「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這是台灣社會長期累積對同志的污名與歧視,以及對愛滋的無知和恐慌之下造成的,反觀美國自2001年就有一份報告指出應以性行為對捐血設定標準而非以性向,衛生署應停止將同性戀與愛滋畫上等號。

 

2011年愛滋五大新聞顯示出台灣人民對愛滋病的了解不足,造成誤解與歧視,就連應該要對愛滋最了解的醫護人員也無法擺脫對愛滋的恐慌,擬定防治愛滋的政策以及加強國民對愛滋的正確觀念才是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方法。

 

高雄醫學大學LORA 蔡牧(金函) 徐于涵

第二十四屆性健康專刊07

讓我們來回顧2011五大愛滋相關新聞

 

1986年首次發現台灣人感染愛滋病以來,這種疾病已經在台灣快要30年,在許多方面都深深影響著台灣人民的健康或者對於愛滋的觀念,甚至對同志的看法,而在2011年,台灣在愛滋病方面也發生了五件大事,以下就讓我們來回顧一下這些重要的新聞:

1.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

八月時,一名中年男子墜樓身亡,母親在不知道兒子為愛滋病患的情況下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台大醫院沒有以標準程序檢驗捐贈者的血液狀況,以口頭轉述,而非電腦書面報告的方式告知,進而造成愛滋器官被移植到四名患者體內。移植團隊人員被報導為「承受高度受感染之虞的勇者」,器官受贈者被報導為「不惜一切、給予最好的預防性投藥的受害者」,器官捐贈者家屬被指為「不幸事件的幫凶」,而社會大眾則是「未來可能的受害者」。

2.     健保卡是否強制註記愛滋:

愛滋器官移植事件引發健保卡是否應註記愛滋病的討論。反對者認為(1)醫護人員應該要正視所有血液傳染病,而非健保卡註記才謹慎對待。(2)健保卡註記後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洩露感染者資料的機會。(3)感染者可能因為身分暴露,被拒絕提供醫療服務。(4)以往的愛滋檢驗結果,在進行器官移植時不一定有效,例如在2008年時檢驗無感染愛滋,2011年時可能已經感染愛滋。

3.     愛滋公務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分負擔

愛滋病患的醫藥費原本是由政府全額支出,但近年因公務預算不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擬採感染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因應,台灣愛滋聯盟表示若縮減預算,將降低感染者服藥意願,有疫情擴大的隱憂。而疾病管制局表示規劃愛滋病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是站在平權的立場,希望預算不再無限制的擴張,而且愛滋病防治預算已經佔疾管局三分之一的預算,因此首要之務是不要增加新感染者。

4.     青少年感染愛滋人數上升

有數據顯示,2011年新增的愛滋病感染者以青少年居多。科技的發達讓青少年以各種管道輕易獲取不正確的性知識,必須更積極的以愛滋基礎教育給予青少年更正確的性觀念和愛滋預防知識,才是此問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5.     台灣首例:「同性戀者於愛滋空窗期捐血,導致他人受感染,遭地檢署起訴」

2011年二月有一名男同志捐血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造成一死一感染愛滋,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因為當事人明知自己有男同志間性行為,是感染愛滋病的高險群,還去捐血。而民間團體認為「高危險性」的說詞是歧視同志。關於捐血,我國的法律明定「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這是台灣社會長期累積對同志的污名與歧視,以及對愛滋的無知和恐慌之下造成的,反觀美國自2001年就有一份報告指出應以性行為對捐血設定標準而非以性向,衛生署應停止將同性戀與愛滋畫上等號。

 

2011年愛滋五大新聞顯示出台灣人民對愛滋病的了解不足,造成誤解與歧視,就連應該要對愛滋最了解的醫護人員也無法擺脫對愛滋的恐慌,擬定防治愛滋的政策以及加強國民對愛滋的正確觀念才是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方法。

 

高雄醫學大學LORA 蔡牧(金函) 徐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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