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遊行:起源與重要性

文/ 伍柏謙(北醫醫學LORA)、蘇子靖(台大醫學LORA)

這是個自由平等的時代。

我們都知道,我們現在享有的一切憲法基本人權,包括自由權、參政權、受益權、平等權等,都是經過許多前人先烈努力爭取得來的;過程中包含不少遊行、集會、抗爭甚至流血,我們才得享如今身為人應有的權利。

那同志族群的權利呢?

我們來看看今年六月廿六日通過「聯邦婚姻合法化」的美國吧:美國的同志運動,可由六零年代的「石牆運動」開始說起(這段時間也是美國黑人、婦女、反戰運動風起雲湧的時期):

1969年6月28日,六名警察以「調查酒精飲料許可」為名義,進入一家位於紐約市的石牆酒吧搜索,同時向酒吧收取「保護費」。美國當時的同志酒吧大多為黑手黨擁有,多與警察勾結以維護商業運作。警察囂張的行徑引來酒吧中的同志們不滿,便引爆了一連串小規模混戰。結果,這場騷亂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三個小時內,酒吧外聚集了五百多人示威抗議,一共持續了五天。這便是美國同運的嚆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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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牆運動,圖片來源

一年後,紐約民眾在中央公園舉辦了第一場「LGBT驕傲遊行」;同年,洛杉磯與芝加哥也舉辦了類似的同志遊行。在這一年間,「同性戀解放陣線GLF」在美國、加拿大、歐洲各國及澳洲等地區相繼成立,成為推動同志權利重要的推手。

然而,在八零年代,愛滋病首次被發現。當時人們對於這種「絕症」恐慌異常,而男同志族群的染病率最高。於是這種「同志瘟疫」開始引起社會大眾對於同志族群的不諒解,甚至是恐同行為。大量同志或支持同志者被裁員、宗教公開撻伐同志團體,甚至有許多同志被公開殺害。

到了九零年代,同志運動開始以大規模甚至激進的方式,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他們的訴求很簡單:「性愛取向與種族、性別在人權上一樣重要。」2003年六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德州「男色法案」(雞姦法)違憲,更涵蓋全美十四州既有的「男色法案」全部違反個人隱私權而違憲無效。自此,美國才完成同性戀的「非刑事化」。接下來,「同志婚姻合法化」從麻州開始延燒,一路由加州、紐澤西一路燒到紐約2011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直到今年年中,婚姻權終於成為美國人一概擁有的平等權利(參考資料:論美國同性戀與平等保護-兼我國同性戀人權保障之發展,傅美惠)。

那台灣呢?

臺灣同志遊行的起源最早要從小型、零星的遊行及抗爭活動講起。

1995年台大公衛所教授涂醒哲於研究報告中醜化同性戀,引發小型遊行抗議;1996年婦女運動者彭婉如證實遇害,引發「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300名同志參與了這項活動,喊出「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權」的口號;2002年國防部公布的「憲兵兵員甄選實施計畫」將性別認同障礙(同性戀)者列為危險對象,排除同性戀者擔任憲兵勤務的可能,引發小型抗爭活動。

隨著時代的演進,臺灣人權觀念逐漸成熟,在大大小小的遊行催化下,促成了臺灣同志遊行萌芽的契機。

第一屆臺灣同志遊行舉辦於2003年11月1日,當時的同志遊行編列為臺北同玩節的活動之一,知名度不高,卻透過電子媒體及報章雜誌的報導讓消息傳遞開來。當時的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表示,身為一個國際級的城市,臺北應該對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並強調世界主要城市都有龐大的同性戀社群,同性戀社群存在並受到尊重,是一個都市豐富及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從此之後,臺灣同志遊行逐漸受到臺灣社會的正視,每屆遊行也都反映了時下社會背景的訴求。截至2014年,臺灣的同志遊行已蔚為亞洲最大的同志權益爭取活動,許多演藝圈、政界人士也都表態支持,人數也從最初的數百人激增為六萬五千人,成為一股新興且重要的社會力量。

「這是個自由平等的世代」,然而,如果不透過一連串的抗爭與努力,「天賦人權」只不過是歷史課本中,一個叫洛克的人口頭說說的罷了。同志運動與同志大遊行之所以重要,在於讓社會大眾看見LGBT族群,其實也是跟我們生活在一起的平凡人而已。他們有可能是你的朋友、家人、上司、同事,只不過因為沒有方式讓大家知道他們的性傾向有點不同。另外,同運也是爭取工作平等權、婚姻平等權的重要管道,還有針對各類「性別友善」的訴求,也是個重要的窗口。

2015年臺灣同志遊行的主題為「年齡不設限-解放暗櫃・青春自主 No Age Limit.」,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希望大家一同探究「社會規範如何透過年齡與性別,妨礙我們在生活中展現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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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當前的臺灣社會箝制了兒童、青少年的適性發展,兒少的養成不斷被考試科目所束縛,跨過十八歲大關後,卻又要求他們對性、對生活的大小事負起完全的責任;到了老年,「身體」卻又不再是自己的,讓老人生活中的情感、慾望、陪伴需求被忽略否定。年齡與性別從法律到社會規範設下的重重暗櫃,阻礙、限制了自在展現自我的空間,希望透過遊行活動讓社會重視這些長存的問題。

身為醫學生,我們在這屆同志遊行的訴求又是什麼呢?答案很簡單,就是「追求婚姻平權」!

臺灣醫學生聯合會堅信不論哪一種型式的人權迫害都是不能容忍的,其中當然包含了對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壓迫。歧視性的政策和行為讓LGBTI族群的汙名化不斷持續,進而造成負面的健康影響,因此醫聯會呼籲政府和健康組織應正視「性別認同」是個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也呼籲相關單位進行立法改革,讓每個人享受婚姻自由。

SCORA性健康推廣部,希望以醫學生的角度,堅定地推動臺灣婚姻平權的實現。決議文中提到「正視LGBTI之身心健康劣勢」、「應由相關法律中除去任何歧視性的條文或參考資料」、「任何兩人,不論生理性別、性慾特質、性別認同,應當彼此可以結婚」等概念,希望透過醫學生的力量,讓婚姻平權的概念在臺灣生根、普及化,消弭刻板印象及偏見。

未命名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去年參加2014同志遊行!

▶同場加映:懶人包:法務部「眾開講」婚姻平權網路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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