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幾位民意代表和相關團體又再次向衛服部喊話,希望加速病歷中文化的落實,一如往常再次引起醫界的波瀾;病歷中文化推動十餘年,撥了上千萬的預算,至今成效仍相當有限,其中不諱言,最大的阻力就是來自醫事人員的反彈,光從我們各校醫學生朋友的臉書留言就可窺知一二,這點其實我相當不解。
首先,我必須先釐清,我支持的病歷中文化並非「全部」不用英文,而是多數改為中文,僅少數難翻譯的專有名詞和藥物名稱用英文或暫譯並附註英文;否則,如Babinski sign、Cushing’s triad這類專有名詞,即使硬翻成中文也沒有它的意義,但這類專有名詞並不會佔病歷太大的版面。
或許有些人不熟悉醫院病歷,那上面不只有檢驗數據、疾病診斷,通常佔更大塊的是病人的主訴、病史、背景資料等等,就我個人在台北榮總看過的病歷,我有足夠理由相信比起把一些名詞翻成中文,其實把病人的敘述和背景資料全翻譯成英文花更多的時間,造成更多難以理解的拼字錯誤和意義謬誤。
舉例來說,病人描述自己的胸口痛是「ㄗㄚ˙ㄗㄚ˙」(緊緊)、「ㄅㄚ˙ㄅㄚ˙」(綁綁)、ㄉㄨˋㄉㄨˇ(堵堵)的狀況,病歷上卻都是寫「Tightness」(洪惠風醫師);很多同學認為把醫學名詞翻譯成中文很困難,那麼我要問「悶痛、陣痛、刺痛、裂痛」翻成英文有比較容易嗎?就整份病歷而言,我相信除了診斷上需要的精確性,其他部分如果用病人的語言應該比較沒有糾紛和誤解吧?
再者,很多人認為這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的教育,當我們都使用原文書在教學時,為什麼可以要求病歷使用中文?那麼我要說,請去翻翻共筆、PBL回報、國考考題,再想想看,除了上述的少數專有名詞,大部分的敘述用中文真的這麼困難嗎?或許這是因果導置了,當醫院都願意改以中文為紀錄主體,老師教學上還會,或還需要,用全英文教學嗎?
更有人認為,病歷中文化會增加醫事人員的負擔,我想這是不用過於擔心的,在這個多數醫院已經病歷電子化的時代,其實各種常用數據和選項都是可以先用電腦設定好的,其餘的敘述直接用慣用語言打出來比較輕鬆吧?我相信醫界大老們也不會有太多意見,畢竟病歷也不是他們在打。舉例而言,我在醫院看過一份病人主訴佔了滿滿一頁A4,英文怪到不行,其中一段大意是「病患在吃完薑母鴨後,到信義區夜店喝了幾杯調酒,突然覺得很暈很想吐,於是朋友帶他坐計程車到醫院來」,請問把這段翻成英文的目的何在?
最後,有人認為病歷中文化太不國際化,很難與國際接軌;我不確定跨國會診的機率多高,但我相信需要時再把它翻成英文,並不是件難事。順帶一提,德國、法國、日本、韓國、中國大陸都是用官方語言寫病歷(陳長文律師),其中中國大陸的醫學系還有一個組別是專門做醫學英語翻譯相關的工作,為什麼我們做不到?對一向自詡為走在時代尖端、隨時更新資訊的醫生來說,更是沒有問題才對。
總結來說,可能有的人會認為病歷寫成中文病人也不一定會懂,並無助於醫療的進步;那麼我好奇的是,一樣是專業領域,為何要特別增加病人的閱讀障礙,增加資訊不對等的可能性,難道是權威感?如果擔心一旦讓病人看懂一部分會增加病人的誤解,那麼難道不是應該檢討自己為何沒有善盡和病人解釋並溝通可能誤會的責任?這不是更有助於醫病關係的建立嗎?
以上文章不短,僅希望以上淺見能完整解釋我的觀點,期許身處醫界的我們都能為臺灣醫療環境、醫病倫理關係的進步,盡一份心力。
(陳佑詳,2015年1月10日)
【後記】謝謝馬聖翔學長提供25屆醫聯會在醫事處的座談會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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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醫學四 陳佑詳 投稿
PS:本篇立場不代表醫聯會,僅提供平台多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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