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周刊》事件持續延燒,將法國族群議題的討論,重新聚焦到聚光燈下。而在當地時間一月九日上午,法國軍警包圍了一家印刷公司,成功擊斃兩名「恐怖分子」,消息傳回台灣,我看見的是鄉民對「恐怖分子」撻伐與譴責,以及對軍警攻堅的叫好。誠然在人質被挾持的情況下,擊斃歹徒可能是不得已且無可避免的手段,但是仍然是個悲劇衝突事件,沒有什麼值得大聲慶賀的。或許我們該放下漢摩拉比式的報復心理,拋棄「信阿拉的都是恐怖份子」這種抹去背景的思考邏輯,去討論悲劇背後的成因。
在這次事件中,可以歸結為「自由/文化」兩種價值的衝突。自由是西方民主制度的重要堡壘,而在伊斯蘭宗教的文化中,是不允許肖像崇拜的,主張言論自由的《查理》漫畫家們不僅畫出了先知的肖像更加以譏刺觸犯了大忌。而宗教如何撩撥法國人的敏感神經,有其政治發展的歷史成因。1789法國大革命的導火線,正是對於天主教會統治制度的反動,經歷了「世俗化」的過程屏除宗教因素,期許讓不同國籍、性別與信仰的人都能夠在基於對「自由、平等、博愛」的認同而成為平權的公民。也成為此次事件中,查理們認為自由這個「凡人領域」的概念與伊斯蘭教義這個「神的領域」二者之間有明確分野重要依據。
但自由是有界限的,如我們不應在侵犯他人權利(如殺人、搶劫)後,主張自己的行為自由,主張言論自由的同時也應避免對於他人的傷害。而更進一步來說,當一個人只剩下口舌與紙筆可以對抗社會的不公義時,保障言論自由是讓落於弱勢地位的少數人得以對抗多數暴力的重要機制,所以其界線與那個人擁有的話語權成反比。因為當權力不對等存在,而雙方的言論自由的界線又相同時,就會因話語權高度不同而產生不平等,這樣對弱勢者來說不是真正的自由,正如我們不會認為應該讓男性沙文主義者羞辱女性,讓漢人中心主義者歧視原住民,讓護家盟恥笑同性戀。
基於人人都有免於恐懼之自由,在此次的流血事件中,槍殺漫畫家的歹徒固然應該受到譴責。同樣的,會讓人困於恐懼之實的言語暴力,也應該被禁止。
延伸閱讀:
法國大革命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5%9B%BD%E5%A4%A7%E9%9D%A9%E5%91%BD
世俗化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96%E4%BF%97%E5%8C%96
論述部分的概念引自約翰·穆勒《On Liberty》第二章:思想言論自由
本篇為讀者 長庚醫學三 林毅投稿 不代表本會官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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